新闻公告
上海明年将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
发布日期:2013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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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昨天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相关政策,明确从明年1月1号起,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。在现行增值税17%标准税率和13%低税率基础上,新增11%和6%两档低税率。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%税率,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适用11%税率,研发和技术服务、文化创意、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%的税率。试点方案明确: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,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,予以取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