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资企业登记中有关知识
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管理型公司
发布日期:2013-09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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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办条件:1、设立管理型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境外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。2、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,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3个;或者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不少于6个。3、管理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。二、办理机构受理范围:1、市商务委受理:外商投资管理型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事项。2、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受理外商管理型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事项。